2012-07-09 10:18:20
政策——河北規定:房屋征收應先補償后搬遷
近日,河北省政府發布了《河北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》。《辦法》指出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、后搬遷,旨在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,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(以下簡稱被征收人)的合法權益。同時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迫使被征收人搬遷。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,應當給停產停業的職工發放生活補助費。征收非住宅用房,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,臨時安臵補償費按6個月計算;選擇產權調換的,臨時安臵補償費按實際期限計算。征收個人住宅,被征收人符合城鎮住房保障條件的,實行貨幣補償的,低收入家庭住房總建筑面積不足三十平方米的,按三十平方米予以補償;實行產權調換的,依據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被征收住房的補償價格。